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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警惕低价陷阱
发布时间:2007-11-19 8:27:28      访问数:

一、明白旅游团费价格构成。旅行团的成本价格构成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交通费(机票、)地接费用(旅游目的国的餐费、住宿费、交通费、景点门票、导游服务)、签证费、燃油税、战争税、卫生免疫费、旅行社利润等。并非价格越低越好,请游客理性消费,判断一下是否掉入了低价位、低品质的“零团费”陷阱。

二、坚持购物自愿原则。旅行社和导游都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购物活动(包括地点和次数)应在行程计划中明示。行程计划安排之外的购物活动,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在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购物,发生品质、价格等问题,责任由购物者自负。

三、明白参加自费项目不要违法。黄、赌、毒活动是中国和有关国家法律禁止的,“人体气功、金丝猫、夜巴黎、鸳鸯浴”等等低俗的表演节目,是当地不法经营者专为外国游客表演的节目,不仅违反中国法律,同时也违反所在国的法律,凡自行参与这些活动造成的任何问题,后果都由自己负责。不要轻信当地地接社导游出示的供游客选择的所谓该国旅游部门推荐的“自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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