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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厦门花车巡游--“‘捷瑞静电杯’我最喜爱的花车”评选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08-10-6 15:07:41      访问数:

2008厦门花车巡游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主办,厦门市旅游局、厦门市文化局、思明区人民政府、湖里区人民政府、海沧区人民政府、集美区人民政府、同安区人民政府、翔安区人民政府、厦门日报社、厦门广电集团承办。“‘捷瑞静电杯’我最喜爱的花车”评选为花车巡游的主要配套活动,评选活动由2008厦门花车巡游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幸运观众参与奖”的奖品由厦门捷瑞静电设备有限公司独家提供。

一、奖项设置

本次“‘捷瑞静电杯’我最喜爱的花车”评选活动设置最佳创意奖、最佳造型奖、最佳灯光效果奖、最佳动感效果奖、最受观众欢迎奖、最佳制作奖六个奖项各一名。

同时,设置“幸运观众参与奖”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2000元的手机一部;二等奖3名,奖励价值1000元手机一部;三等奖100名,奖品为50元面值手机充值卡一张。

二、评选标准

1、最佳创意奖:花车的创意恰如其分地反映参展单位的品牌形象;花车主题立意新颖,不落俗套;有强烈的艺术表现力。

2、最佳造型奖:花车外观造型紧凑美观,整体布局和谐严密,造型充分体现设计理念和主题创意,拥有鲜明的个性和艺术欣赏性。

3、最佳灯光效果奖:灯光的设计布局能很好地体现花车的造型和风格;使用的材料和光源新颖、安全、环保、节能,运用得当;控制手段先进;照明及装饰效果突出,兼顾昼夜效果。

4、最佳动感效果奖:花车“声光电”运用交相辉映;造型动感时尚,有艺术震撼力;花车上演员的表演与花车整体的互动和谐,并有助于花车整体形象的提升

5、最受观众喜爱奖:由观众投票票数最多的花车获得。

6、最佳制作奖:花车的制作在工艺、质量、选用材料以及牢固和美观上具有很高的水平。

7、观众参与奖:从参与投票的选票中随机抽取幸运观众获得此奖。

三、观众参与方式

邮寄投票,剪下刊登在《厦门日报》上的选票,将填写后的选票寄往厦门市湖滨北路78号兴业大厦六楼厦门花车巡游组委会办公室(厦门市旅游局内)。邮编:361012

四、观众投票截止时间200810121800点,以邮戳为准。

五、专家评审时间:200810月下旬

六、评选规则

1、一部花车只能获得一个奖项。

2、最佳创意奖、最佳造型奖、最佳灯光效果奖、最佳动感效果奖4个奖项由观众参与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按55的比例评分得出获奖结果;最佳制作奖由花车监制人员和专家根据评选标准直接评审产生,最受观众欢迎奖由观众投票票数最多的花车获得,观众不必评选此两奖项;

3、获奖花车必须完成六天的巡游任务,中途损坏没有及时抢修完善或中途退出巡游的花车不得获奖。

   4、每种奖项只能填写一个备选花车序号,多填选票无效。

     5、一张选票中同一个备选花车序号最多可重复填写两次,超过两次选票无效(请务必认真核对花车名称)。

6、投票者请务必工整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7、组建花车评选小组,对邮寄选票进行统计,并与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汇总。

8、在2008厦门花车巡游总结暨“‘捷瑞静电杯’我最喜爱的花车” 评选颁奖会上由出席领导或嘉宾随机抽取“幸运观众参与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和三等奖100名。

9、详细的评分和操作细则另行制订,并在中国厦门旅游网(www.visitxm.com)上公布。

10、厦门市公证处全程跟踪所有奖项的评选过程,并对结果的真实有效进行公证。

六、获奖公布

1、组委会办公室举办2008厦门花车巡游“‘捷瑞静电杯’我最喜爱的花车”评选颁奖仪式,向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奖金。

2、在《厦门日报》等重要媒体上公布有关获奖名单。

 

                              2008厦门花车巡游组委会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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